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关岭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并持有已做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就业创业证》。
(二)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使用、有一定劳动关系协调能力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1张;
(4)已做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就业创业证》;
(5)高校毕业生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待通知;
2.面试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总待遇面议。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罗平
联系电话:0851-37223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