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榕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
榕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1 08:30-2026/7/27 18:00

为进一步加强榕江县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8年7月21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8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不低于165CM、视力不低于4.9,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7.户籍优先选择榕江县。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优先录用;

8.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3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一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二是获得医学或护理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获得医护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三是获得消防特有行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人员;四是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岗位条件

灭火救援岗位3人(限男性):热爱消防救援事业,体技能考核达到良好以上标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网络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或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及其他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的情形)、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受留党察看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参加或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等、非正常离职的;

9.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要求

开展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以“榕江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均以‘榕江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为准,视为已送达各应聘者。招聘方亦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辅助通知,但前述网站公告为主要且正式的通知方式。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榕江县中心大道鼎力国际大酒店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者提供打印版《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校证明,证明须学校和教育局加盖公章);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B2驾驶证等);

7.个人征信报告、出入境证明。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岗位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1的,招聘方有权自主决定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直接按照合格人数开展后续招聘流程。


六、体能测试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由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组成,必考项目为1500米跑、100米跑;选考项目为报考人员根据《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在《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确定选考的体能科目,届时按照选定的项目组织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项目

1.1500米跑(必考);

2.100米跑(必考);

3.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二选一);

4.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

(二)体能测试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有效成绩为各单项分值之和的平均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从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2:1比例,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评分并通报考生面试成绩。

(四)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九、体检

从参加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折算前体能测试成绩高、主考官面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含)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履行消防救援岗位职责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榕江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用人单位(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行文明确聘用岗位。新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招聘方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体能状态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无需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聘期满后可依法续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三)分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筹分配乡镇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招聘方的岗位分配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且经用人单位沟通后仍拒绝的,招聘方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四)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拟聘用、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试用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递补工作截止本次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前,可按体检环节有关规定,从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顺延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一)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4〕9号)中明确的各项工资待遇实施,具体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明确;

(二)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社会优待;

(三)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四)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入党(团);

(五)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共同参与各类评比表彰和立功受奖。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招聘方拥有对本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应聘人员在报名后至入职前的任何阶段,招聘方有权根据队伍实际需求调整招聘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电话:0855-6623447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622800榕江县纪委(监委)

双方因履行后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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