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权属企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集团总部类高管、部门正职;权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从业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农投集团,忠诚农投事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能够坚决服从并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集团部署,勤于工作、乐于奉献,遵守农投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农投集团章程和企业文化;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2)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公司法》《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入情形。
(二)岗位任职资格
详见附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自愿报名方式进行,竞聘者通过点击原文查看投递方式,投递简历并另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业绩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竞聘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需参加笔试与面试,按照最终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通过人选。具体测评形式以发布通知为准。
(四)确定人选
根据竞聘测试情况,结合个人工作经历,综合研究拟考察人员,报各级党组织研究。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核有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通过正反向测评全面考察评价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向人选所在单位纪委或党组织征求其廉政情况意见。对人选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查核。
(六)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测评及考察情况,形成人选使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党组织审议。对拟聘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任职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及无异议的拟聘任人员履行聘任程序。
四、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或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录用后发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招录过程中报考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总部及权属企业市场化选聘岗位及要求.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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