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黑龙江-大庆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大庆师范学院

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招聘64人1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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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2026/12/31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教师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

3.应聘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一般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6日(含)至2008年9月15日(含)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大庆师范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dqsy.net/)“英才招聘”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12月31日。报名期间内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试。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dqsyzp@dqnu.edu.cn。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4)(需相关部门盖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8)报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佐证材料(需相关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学历,例如:“机电工程学院+01+王**+博士研究生”。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4)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五)考试

1.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科研成果介绍、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考察未通过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平台和大庆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大庆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照《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庆师发〔2024〕45号)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5.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6.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7.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

4.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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