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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麻醉科医师的公告

大方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麻醉科医师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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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8 08:00-2026/9/28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9/29 14:30-2026/9/29 18:00
面试时间
2026/9/30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人才队伍结构,补齐学科建设短板,保障临床医疗质量安全,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及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院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麻醉科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醉科临床医师岗位,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胜任临床一线值班及日常诊疗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09月22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1年09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22日)。

4.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医疗卫生行业不良执业记录,无重大医疗事故责任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被医疗机构开除的人员;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尚在处分期内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⑥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麻醉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士学位证书。

2.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相近专业报考。

(三)资质硬性条件

1.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所有环节全程公开、规范透明,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

(一)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4日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大方县人民医院(九驿院区)综合楼3楼人力资源科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统一留存):

(1)《大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二)资格初审

人力资源科联合医务科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下午14:30-18:00

(三)考核

1.本次考试仅设置面试环节,考生参加面试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应变能力;重点考核麻醉专业理论、围术期处置、临床案例分析、急救等相关专业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时间:2026年9月30日,地点以准考证及医院后续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

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人力资源科、医务科对拟进入体检人员全部报考资料再次复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产生岗位空缺,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核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核实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情况,复核报考全部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大方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再决定。

2.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按照大方县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计发标准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857-7168555转5043(大方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57-7168555转5094(大方县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2.报考人员提交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按医院规定时限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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