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公告-云南-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5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2 08:00-2026/8/12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8/17 08:00-2026/8/17 11:30
笔试时间
2026/8/18 14:30
面试时间
2026/08/21 08:30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激发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2023〕10号)、《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景办发〔2023〕16号)、《中共景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述评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委教组〔2023〕1号)、《中共景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委教组〔2023〕2号)和《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景组发〔2022〕10号)精神,按照全县学校规划布局及学科教师配备要求,结合县内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实际,在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以“公开考调”的方式考调15名教师到县一中、县职中、县三小工作。


一、公开考调原则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空编考调的原则。


二、公开考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三、公开考调人数(共15人)

(一)县一中(1人)

高中化学1人。

(二)县职中(2人)

职高英语1人;职高思想政治1人。

(三)县三小(12人)

小学语文5人;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信息科技1人;小学科学1人。


四、公开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师德高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女性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普通话及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竞聘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竞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及任教经历要求。报考人员须满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岗位表》(附件1)相应岗位的任教学段、学科经历要求,其中,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所学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但具备该学科近三年及以上任教经历的教师,可报考现任教学科或岗位对应学科,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近三年及以上任教学科证明,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任教同一学科未满三年的教师,仅可报考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学科岗位。

6.考核等次要求。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师岗位近3年“述评考”结果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7.教学成绩要求。近3年各学年末学科综合成绩,须至少有2年位列该年级对应学科当年全县乡(镇)学校综合成绩平均分之上,剩余1年成绩不得低于当年全县乡(镇)学校综合成绩平均分的80%,其中,综合成绩由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相加核算。个人教学成绩由所在学校出具,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以县教培中心教研室复核结果为准。当年承担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学成绩按报考专业对应学科核算;当年承担跨年级教学任务的,教学成绩取所教年级中最优成绩核算;当年承担同年级多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学成绩按所教班级综合成绩的平均分核算。产假教师当年不纳入核算周期,教学成绩取相邻近的3个学年核算(非统考学科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聘用在乡(镇)学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2021年10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

2.受追责、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公开考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办理调动手续或正在参加县外公开考调的。

6.外地调入、“县管校聘”考调未满3年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县管校聘”考录资源浪费未满3年的。

8.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一年内旷工累计超5天、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教学事故累计3次及以上。

9.越级上访、闹访、缠访且造成不良影响等其他情形的。


五、公开考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用等程序组织开展工作。拟聘用人员进入设岗单位后,将执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按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建议用“述评考”结果为考核依据,但不仅限于“述评考”);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nggu.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结合各学校实际,采取个人自荐、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联系人及电话:邱老师、段老师、李老师,0879-5118662。

3.报考所需证件及材料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3)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述评考”结果证明;

(4)所报学科3年任教证明1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

(6)综合业绩加分证明材料。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8:00—11:30,县教培中心装信办。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14:30之后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县一小。

3.笔试成绩查疑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11:30前。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不低于1:2,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工作专班决定,可不设开考比例组织笔试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8:30开始。

2.面试地点:县一小。

3.面试对象确定: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考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经工作专班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进行面试。如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则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面试设置: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调教师候考室、考调教师备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面试考场设主评委席、评委席、监督席、计时记分席、考调教师席等需设席位。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评委组,每个评委组7人(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6人),监督员2人、计时记分员2人、引导员1人。

5.面试方式: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微型课)方式进行。

6.命题方式: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准备面试题目。面试题目在启用前,按照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得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7.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抽调参加面试的评委、监督人员、计时记分人员、引导人员在面试当天6:5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抽签,抽签结束后及时进入面试考场。主评委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参加面试考调教师在面试当天7:0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等,进入候考室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调教师的身份证原件等信息,宣布纪律要求。

考调教师抽签结束后,每名考调教师依次备课15分钟。考调教师不得携带教材和其他资料进入备课室,考调教师本人书写的备课资料可以带入面试考场使用,面试结束后,交考场计时记分人员保管,不得带出考场。

(2)考场面试。每次引导1名考调教师进入考场面试,操作顺序如下:主评委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3)考场事项。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调教师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评委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调教师退场。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调教师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面试提前结束,主评委可安排下一场面试提前开始。

(4)评委打分。从考调教师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评委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调教师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调教师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调教师打分,评委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公开考调程序。

(五)业绩评价加分(10分)

根据工作专班核定业绩评价加分标准,业绩评价加分为10分(包括教学业绩、综合业绩两部分。即:业绩评价加分=教学业绩×50%+综合业绩×50%)。参加考调的教师需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经现任职学校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起上交县教体局。其中,综合业绩加分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教学业绩加分在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近3年任教学科教学成绩由各学校提供,经县教培中心教研室复核盖章后提交,加分过程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教学业绩(5分)。测算标准主要根据近三年各学年末学科教学成绩,取排名前10名进行赋分,按10分计算,最终得分按照50%计入。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1)个人当年教学成绩M=

(2)教学成绩赋分N:将同学科,,分别排名,排名前10名的赋分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个人三年的赋分分别为,,)。

(3)个人三年教学成绩总赋分K=

2.综合业绩(5分)。综合业绩以教师本人提供的文件、证书为主要依据(2021年1月1日至今)。按10分计算,最终得分按照50%计入(综合业绩加分项标准详见附件3)。

3.计算方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业绩评价加分成绩,最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一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依次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排名先后人员:一是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二是采取最终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加分工作结束后,最终成绩将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拟试用公示

拟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公开考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为保护公开考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试用

用人单位对拟调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实行试用考核,试用期为1年,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上报县教体局,函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对拟调动人员进行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审查。

(八)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无违法违纪情形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云南省机关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开考调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人社等部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发现违纪违规等情况,可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79-5222791。

(二)拟试用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岗位,由工作专班决定是否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自愿放弃岗位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景谷县同类考试。

(三)通过本次公开考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现任职务或岗位等级高于考调岗位要求的,考调后,其职务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岗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考调后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退回原单位。

(四)拟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的,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自愿放弃岗位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景谷县同类考试。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通过本次公开考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请各类考试及调动。

(五)公开考调须遵守公开考调工作纪律,诚实守信,如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应保证通信畅通,方便联系,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六)城区学校教师公开考调相关信息通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nggu.gov.cn)向社会发布。


七、解释权属

此方案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县管校聘”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9-5118662,邮箱地址:jyjrss2008@126.com

职位表.xls


粉笔在云南
云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