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公告-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马关县公安局

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公告
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08:00-2026/8/18 17:30

根据工作需要,马关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择优聘用。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工勤人员与马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工作地点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地点:马关县看守所(拘留所)。

(二)工作职责:

1.负责食材验收、清洗、切配及储存,确保无变质浪费;

2.按食谱或需求制作饭菜,控制火候与调味;

3.安全操作厨具、保持厨房、灶具、餐具清洁,做好防蝇防鼠及个人卫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2.学历不限;

3.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仪表端庄、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热爱工勤人员岗位,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自觉保守工作秘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3.马关县户籍的优先聘用;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8.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相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得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8:0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马关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6楼602室)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替代报名。

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工勤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1份。

咨询电话:0876-7126158

(三)面试:

报名即开展面试,根据面试情况进行录用。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吸毒史排查,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具体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后,工资薪酬每月33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实发工资以实际扣缴后发放为准。


九、他说明及要求

(一)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5天。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时将建立微信工作群,不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招聘流程、地点、公示等相关事宜均在该工作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需备注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且保持通讯畅通),主动查看相关公告,后续环节联系不上或不能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聘用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三)在招聘规程中,报名人员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四)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费用,请报名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活动中,因报名人员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马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联系电话:0876-7126158

联系人:蔡警官(1598768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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