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5个岗位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为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结合实际,经相关部门批准,马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择优聘用。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马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13人,招聘相关要求详见《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如有编制空缺需开展招聘的,空缺岗位不再单独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报名从整体报名人员中调剂。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2.应聘勤务辅警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岗位具体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特殊岗位要求的不能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报考勤务辅助岗位的人员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文职辅助岗位的人员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限,矫正视力不低于5.0。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自觉保守工作秘密。
5.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工)牺牲(死亡)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有大车驾驶证、熟悉电脑操作、体育等方面特长、马关县户籍的优先聘用。
5.在职民警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8.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9.曾经在马关县从事过辅警工作、未经批准离职或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的;本公告发布之后才辞去边防专职辅警、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的;
10.现役军人;
11.在校学生;
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替代报名。
报名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马关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6楼602室)。
3.咨询电话:0876-7126158。
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
(2)真实、完整填写好的《马关县公安局2026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名并按捺拇指手印;
(3)提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1份;
(4)如是退役士官、士兵、具有A1驾驶资格、取得无人机驾驶证等特殊人员,应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报名当日,接受体表检查,对身高、体重、视力等进行测量,作为录用辅助参考。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马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是否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报考人员应对被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接受县公安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州公安局政治部和县人社局共同指导,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截止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基本知识、日常基本常识及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中性笔等考试工具。
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按报考岗位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考生均参与面试。提问不超过三个问题。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与笔试、面试在同一天开展,参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文职辅警岗位可适当降低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共分为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内容为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的标准: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分25秒为合格;31-35岁≤4分35秒为合格),女子800米跑(30岁(含)以下≤4分20秒为合格;31-35岁≤4分30秒为合格)。
七、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治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入职动机、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个人征信情况、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本人主要学习、工作、生活经历、出入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前培训及考核
岗前培训期计入试用期,培训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即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时间为5天。
十一、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以及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马关县公安局按法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马关县公安局对应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展下次招聘前,若马关县公安局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马关县公安局将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按招聘程序进入“体检—政审”等后续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十二、待遇保障
(一)待遇:
本次辅警招聘录用后,试用期6个月(前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后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给予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定岗后按照等级评定给予发放工资,月平均工资为4400至56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以及装备保障费等),实发工资以实际扣缴后发放为准。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3.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
4.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5.实行级别晋升管理,工资待遇按有关级别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6.提供食堂就餐,在乡镇派出所工作的,可免费提供住宿。
十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5天。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
本次招考报名时将建立微信工作群,不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人,招聘流程相关事宜、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工作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需备注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且保持通讯畅通),主动查看相关公告,后续环节联系不上或不能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聘用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三)在招聘规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由马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6-7126158
联系人:蔡警官(15987688448)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