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因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已做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中一条即可)
(一)基本条件
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050”大龄失业人员,即年满40周岁的女性失业人员、年满50周岁的男性失业人员;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岗位要求
昆明市盘龙区户口,高中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有良好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服从安排。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最高学历证复印件1份;
户口证明复印件1份;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需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个人简历一份;
三次以上求职未成功的辅助证明材料(4050人员除外)。
五、待遇
不低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五险。
六、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盘龙区社会保险中心(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4楼430室)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871-63108326
报名有效期:2026年7月20日至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