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1人
▽以下是正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6号)及《弥勒市公务员转任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弥组通〔2023〕9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两类。城区学校共设置131个岗位,具体为高中教师岗位17个、初中教师岗位31个、小学教师岗位71个、幼儿园教师岗位12个。其中,面向市内外选调的岗位52个,面向市内乡镇学校选调的岗位79个。具体选调岗位详见《弥勒市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乡镇学校选调岗位及人数,待城区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另行公布。
二、选调对象
(一)城区学校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市外公办学校、市内乡镇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相应岗位选调。
市内城区直属学校(含弥东中学、租舍明德小学、弥阳铺田小学、弥阳弥东小学、弥阳大树小学、弥阳牛背小学、弥阳菜花小学、弥阳章保小学、弥阳高宗堡小学)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二)乡镇学校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市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相应岗位选调。市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5.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因病、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的情况除外);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1.市外参加选调教师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市内参加选调教师
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中,现担任乡镇完小、教学点校长1年及以上,或曾在市内各级各类学校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城区学校选调岗位
(1)市外参加选调的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市内参加中学教师岗位选调的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市内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选调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学校选调岗位
参加中学教师岗位选调的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选调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选调的教师须具备与选调岗位要求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四)基层服务年限要求
1.市内参加选调的教师,参加工作时在乡镇工作的,需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202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从市外、市内调入后参加选调的教师,需在现任教的学校服务年限满3年(2023年9月及以前调入)。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四项目”人员在“四项目”岗位的工作时间不计入上述服务年限。现任教的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
2.市内已转正入编的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处出具的随军证明或函)、市外参加选调的教师,不受上述服务年限限制。
(五)工作经历要求
1.市外、市内参加中学岗位选调的教师,需在中学教学岗位任教满2年及以上(2024年9月及以前开始任教),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
2.市外参加小学、幼儿园岗位选调的教师,需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任教满2年及以上(2024年9月及以前开始任教),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
3.市内参加小学、幼儿园岗位选调的教师,需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任教满2年及以上(2024年9月及以前开始任教),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市内中学教师不得参加小学、幼儿园岗位选调。
(六)专业要求
1.参加高中岗位选调的教师,需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
2.参加初中岗位选调的教师,需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或者在中学教学岗位任教选调岗位学科2年及以上(2024年9月及以前开始任教),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
3.参加小学岗位选调的教师,除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外,不受专业要求限制。
4.参加幼儿园岗位选调的教师,需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
5.参加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选调的教师,全日制学历专业需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市内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若符合相应学历、专业及工作经历条件,可参加初中对应岗位的选调。
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执行。
(七)专业技术职称要求
现聘任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须符合《弥勒市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对应岗位要求的职称条件。
(八)其他要求
1.参加选调的教师,需经现任教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同意者,不得参加选调。
2.城区学校选调、乡镇学校选调每次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岗位选调,同时参加多个岗位选调的,取消当次参加选调资格。
(九)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近五年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情形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
8.市内2025年绩效考核结果在现任教学校排在三分之二以后(不含三分之二)的教师(仅限市内参加选调的教师)。
四、选调原则
按照按需调配、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学校需求与岗位要求匹配选调教师;按照自愿参加、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选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弥勒教育的优秀人才。
五、选调方式
(一)选调组织
由各选调学校制定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其中,弥勒市第三小学、弥勒市第二幼儿园的选调工作,分别由弥勒市第一小学、弥勒市第一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任一环节后均不进行递补。
(二)考核考试方式
1.由各选调学校组织参加选调的教师进行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考核考试,可借助电子白板等信息化手段进行,采取笔试、现场教学、现场模拟教学、说课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选调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2.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及学科教法等。
3.现场教学、现场模拟教学和说课内容为各选调学校当前使用的选调岗位相应学科教材。
(三)选调考核考试时间及地点
1.城区学校选调岗位
(1)时间: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
(2)地点:各选调学校。
具体时间、地点以选调学校通知安排的为准。
2.乡镇学校选调岗位
时间及地点待城区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另行公布。
(四)选调成绩计算
选调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1.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调教师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成PDF或图片格式打包发送至选调学校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命名格式:选调学校+选调岗位+姓名(如:弥勒市第二中学数学教师李某某)。
2.报名材料须一次性完整、清晰提交。因重复补充材料或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及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
1.城区学校选调岗位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17:00止。
2.乡镇学校选调岗位
待城区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另行公布。
3.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以网络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
3.近五年个人师德师风及廉洁自律情况证明(需学校(中心学校)党组织盖章、书记签字);
4.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四)报名联系方式
各选调学校联系方式详见《弥勒市2026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联系方式》(附件5)。
(五)报名资格审核
由选调学校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
七、聘用
(一)确定选调拟聘人员
选调总成绩在选调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按岗位选调人数以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末位总成绩并列,则组织答辩确定拟聘人员。
(二)拟聘人员资格复审
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察
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选调学校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1.市外参加选调的拟聘教师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市内参加选调的拟聘教师无需体检。
2.体检由拟聘用教师自行前往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市外拟聘教师的聘用
以工作调动方式办理,聘用教师与弥勒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或选调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市内拟聘教师的聘用
高中、幼儿园参加选调的拟聘教师以工作调动方式办理,聘用教师与选调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拟聘教师以弥勒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流动方式办理,聘用教师与弥勒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六)选调人员聘用管理
1.选调学校实行岗位设置与考核聘用管理,选调聘用的教师须服从学校的岗位安排及考核管理。选调聘用的教师在调入或流动聘用时,其专业技术岗位按报名时所聘职称对应的最低等级聘任:高级教师聘任至专业技术七级,一级教师聘任至专业技术十级,二级教师聘任至专业技术十二级。
2.选调聘用的教师实行一个学年的考核期,期满后由选调学校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处理申请,经审核后,市内参加选调的聘用教师返回原学校,市外参加选调的聘用教师调整工作岗位并重新安排聘用学校。
3.市外参加选调聘用的教师,办理调入手续后需在弥勒市教育体育系统服务年限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弥勒市或调往本市非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
八、选调工作纪律
(一)参加选调教师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选调及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参加选调教师需按选调学校通知安排的时间、地点准时到场完成选调相关工作,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选调工作期间,参加选调教师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无法联系影响报名及考核考试等,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确定为拟聘教师的,需严格按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及选调学校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提供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或材料不齐全影响手续办理的,责任及后果由拟聘教师自行承担。
(四)选调学校需严格依据本校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目收取费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学校及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在选调工作中,选调学校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调教师存在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利害关系,必须主动回避。
九、相关要求
(一)市内各学校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有意向参加选调的教师全面掌握选调工作安排。要积极动员符合参加选调条件的教师,并严格审核、签章确认参加选调教师的信息、师德师风表现、履职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各学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挠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选调,也不得因其参加选调而调整其工作岗位。
(二)本公告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弥勒市2026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5.弥勒市2026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联系方式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18日
来源/弥勒教体之窗
总编/刘勇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邱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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