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永平县审计局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审计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永平县审计局辅助性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财政财务审计、项目审计、文书起草、资料整理、数据录入、档案管理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审计辅助性工作。
(二)工作单位:永平县审计局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5年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历或拥有审计、会计、计算机、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经济学、财政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审计、文秘、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金融学类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同等条件下,有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工作积极,责任心强。
(四)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五)愿意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能够到县内下乡,到县外配合参加现场审计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6.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待遇及相关事宜
(一)合同签订
本次聘用的审计辅助性工作人员合同为一年一签,暂定三年,三年后根据岗位及考核情况续聘。
(二)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195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
2.绩效工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不享受单位绩效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第二月起开始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当月实际出勤及考核情况按月发放;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解除劳务合同,不予聘用;
3.按政策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3日至5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永平县审计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2号)。
联系人及电话:郭建婷0872—652009018468181934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含个人推荐材料)、本人近期正规照片1寸3张,交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五、聘用方式
(一)根据报名审核人员通过情况,考试聘用方式另行通知。
(二)聘用人员合同签订根据劳务派遣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联系电话:6520090(永平县审计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