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西双版纳州林草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精神;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
3.做事认真负责,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8日;报名方式:填写《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发送至zlcjdw@126.com邮箱,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次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691-2144305。
(二)面试考察
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州林草局根据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面试考察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州林草局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西双版纳州林草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拟聘人员在西双版纳州林草局窗口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按照西双版纳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定标准执行工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