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黑龙江-鸡西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鸡冠区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3 -2026/10/3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279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后勤服务岗位3人。

工作地点: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工作内容:开展综合服务、环境卫生、车辆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鸡西市辖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经乡镇(社区)和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已登记失业(符合登记失业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上岗安置前6个月内,经过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可作为安置对象纳入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对未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介绍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就业援助对象,原则上不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经认定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协助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公共区域、会议室及办公场所的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2.承担机关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包括会场布置、设备调试准备、茶水服务及会后清理整理等后勤事务。

3.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搬运、分发及库存物品的整理摆放,协助办公设备日常维护的报修对接工作。

4.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具有驾驶证,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清洁、保养及简易故障排查,保持车辆良好运行状态,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协助办理车辆年检、保险、维修等相关手续。

5.协助完成临时性、应急性后勤辅助保障任务,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持一寸照片(3张)、个人简历、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驾驶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金保工程”系统内就业困难认定截图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证明本人近一年内不存在单位社保缴费、缴纳公积金,工商注册登记、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等情况)及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相关证明或记录,到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307报名。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公平公正开展招录。优先安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薪酬待遇

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

1.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月工资标准按2010元执行,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今后最低工资标准如有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3.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聘用年限

聘用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最初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467-2368125

监督举报电话:0467-2368161

单位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80号(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28日



职位表.xls
黑龙江粉笔
黑龙江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