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苏宿工业园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勤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食堂面点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失信行为。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9月30日),男女不限。
3.具备3年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熟悉各类面食制作工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岗位履职的疾病,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苏宿工业园区公安分局食堂工勤人员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健康证、相关技能证书(如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57212303@qq.com(邮箱主题请注明:应聘面点师-姓名-工作年限)。报名结束后,分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将通过电话通知其参加技能测试和现场面试。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及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苏宿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
(二)按照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单位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被聘用人员应服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合理岗位调整安排。
(四)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争议,均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3951099671。
附件:《苏宿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食堂工勤人员报名表》
苏宿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招聘食堂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