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江苏-徐州市-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高校-有编制-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4 09:00-2026/12/22 16:00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43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计算方法不变。

(五)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

3.招聘条件中“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证书上的专业(学科)信息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中的专业一致或属于同一专业类。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24日9:00-12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24日9:00-12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24日9:00-12月24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24日9:00-12月2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报名开始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若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填写相关信息。考生简历需详细填写从高中至报名时的学习、工作、待业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学校、所学专业、获得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等。报名系统中未填写的均视作无相关经历。

4.报名时请在“专业技术职称”栏内写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名称、编号、专业(学科)等信息。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招聘单位在面试或考核前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和试讲前开展,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面试和试讲,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xzmvc.net.cn/)公布。资格复审时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毕业学校开具的研究(专业)方向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网站)。

5.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以及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标准最新调整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方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2559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71717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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