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人社〔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平潮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人员7名,分别协助平潮镇村(社区)开展保洁保绿、环境整治、公共设施管护、安全巡查、“三违”管控、入户走访调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我区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任何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APP中报名前两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不是失信人员。
2.人员类别
(1)4050人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女40周岁至50周岁,男50周岁至60周岁。
(2)退役军人
(3)残疾人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5)低收入人口
(6)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类别
02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3.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5通州区户籍或在本辖区内有固定住所;6.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
平潮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保窗口(8-10号)。
3.报名材料:
①《通州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④非通州区户籍人员提供本辖区内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
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须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因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化的,如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适岗评价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人员适岗能力评价,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评价。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04
岗位期限及待遇
此次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1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工资按通州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平潮镇政府委托劳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代发人员工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镇负责。
05
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具体岗位情况由平潮镇负责解释。
附件一:通州区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