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江苏-无锡市-江阴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劳务派遣-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江阴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202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89人5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09:00-2026/7/29 15:30
缴费时间
2026/7/27 09:00-2026/7/30 16:30
笔试时间
2026/8/8 -2026/8/8

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江阴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下载: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至报名结束前)的;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境)外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2025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5.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首次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首个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或专业研究方向对应。专业范围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

(七)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八)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为依据,工作年限从2026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60716100335

2.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026年7月27日9:00—2026年7月29日15:30

3.资格初审:

2026年7月27日9:00—2026年7月29日16:00

陈述申辩:

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0日09:00—15:3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0日09:00—16:00

4.缴费确认:

2026年7月27日9:00-2026年7月30日16:30

(二)报考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内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联系电话:0510-86879018)或市中医院医疗集团(联系电话:0510-86703004)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后退回)。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2)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的人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网上另行公告。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如专业要求为两个及以上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主)。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跟进),不足1:3比例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告。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卫生健康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医疗机构通知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按所在医疗机构用工形式签订劳务派遣或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应按规定于拟录用公示发布后,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办理录用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三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79018(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0510-86703004(江阴市中医院医疗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和江阴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业务指导和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1209(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股)。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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