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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的公告
关于乐山市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

报名时间
2026/7/23 -2026/7/31 14:00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经信园区函〔2026〕159号)部署要求,结合乐山园区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

乐山市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

http://scrszp.ikaowu.com/,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41204563。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14:00。

3.报名须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参加考核、通过资格审核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在网上报名期间将同步由各园区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各园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初审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8月1日-8月3日9:00-17:00。

资格复审地址:对应《一览表》各园区地址。

资格复审时,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

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设定满分100分,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体检等后续事项由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论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人岗相适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服务手续,由园区依托企业服务中心、平台公司等与专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期满解除服务协议,自行退出。

(二)薪酬待遇。按照省级财政4.8万/人/年(含五险一金)的标准保障,各园区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补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应聘人员与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咨询,咨询电话:0833-2130676。

附件:乐山市2026年园区产业发展服务专员岗位一览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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