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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铁岭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78人8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9 09:00-2026/8/5 17:00
缴费时间
2026/7/29 09:00-2026/8/7 23:00

  依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根据工作需要,经铁岭市人民政府批准,铁岭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共378名(男性329名,女性4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铁岭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从源头上保证警务辅助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其中,报考铁岭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特种车辆驾驶岗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部分岗位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具体条件详见《铁岭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学历证书及毕业证取得时间及招聘岗位要求的驾驶证、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发布公告之日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涉黄、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辅警、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3.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铁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铁岭市公安局、银州分局3096元/月,铁岭县公安局3040元/月,开原市公安局、清河分局3016元/月(以上均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评定层级并发放对应层级工资,根据平时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工资。


  留置看护支队辅警月考核满勤补贴按照实际考核情况发放。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ieling.gov.cn)中“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tieling.gov.cn/tieling/rszk/index.html,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具体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详见《铁岭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至2026年8月5日17:00


  1.报名。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和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在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于2026年7月29日9:00至2026年8月6日12:00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026年8月5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8月5日17:00至8月6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取消聘用。


  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比例计算后出现小数时,按整数进位计算应开考人数),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6年7月29日9:00至8月7日24:00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在缴费成功后,在笔试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铁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如因《笔试准考证》丢失影响后续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5.加分政策。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项只取一项,不累加计算,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在报名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须于2026年8月5日9:00至2026年8月6日17:00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铁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205号)现场申请加分,逾期未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明材料取得时间截至发布公告之日前,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烈士或因公牺牲证书及遗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见义勇为人员需提供相关荣誉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需提供警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公安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政策有关事宜由铁岭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五、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包含符合条件的笔试加分)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等后续环节。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包含符合条件的笔试加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部门对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报考岗位对应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截至报名之日,已就业且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附件2)。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相关公告。


  (三)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由铁岭市公安局负责。


  3.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5.体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相关公告。


  6.结果公布。体测结果当场公布,体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5比例的,从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复审)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递补环节,如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仅一次。


  7.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参加体测前需签署健康承诺书,承诺没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如隐瞒相关情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低于1:2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相关公告。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包含符合条件的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


  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相关公告。


  2.测试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岗位标准执行。心理素质测试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主要评估考生的人格特征、心理品质、压力承受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满足的各项要求。心理素质测试如果有单项异常者,需接受进一步访谈。


  3.相关要求。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公安机关按照招聘岗位与其签订《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公安机关对新聘用的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果与试用期考核挂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考察等招聘步骤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所在单位或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请考生认真阅读“铁岭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发布的招考公告、岗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4—72811756


  咨询时段:8:30—11:3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附件1:铁岭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表)


  附件3:《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名参考用)


  铁岭市公安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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