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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区属高中校级领导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区属高中校级领导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2026/7/23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区属高中正校级领导1名、区属高中副校级领导6名,均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介绍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共7名,其中区属高中正校级领导1名、区属高中副校级领导6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中组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年龄、学历、职称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属高中正校级领导岗位

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拥有五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经历;

3.具有高中正校级领导任职经历;或具有两年及以上高中副校级领导任职经历。

(二)区属高中副校级领导岗位

男年龄为53周岁以下,女年龄为48周岁以下,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拥有三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经历;

3.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三)放宽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上述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1.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被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或优秀校长的校长、副校长。

3.经审核认定,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且社会公认度高的特别优秀人才。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职务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期和待遇

(一)聘任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聘用、考核,试用期满转正后,根据我区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管理规定予以聘岗。

(二)薪酬待遇

公开选聘的区属高中校级领导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我区奖教条件的按有关文件另行发放。

(三)其他待遇

1.子女处于义务教育或学龄前阶段的,可按我区现行高层次人才政策,优先安排入读我区公办中小学或公办幼儿园。

2.除上述待遇外,符合市、区相关人才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相应人才补贴。有关补贴可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四、选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3日。

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填写好的《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及有关证件(书)电子扫描件(如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应聘所需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yjrsg@gaoming.gov.cn,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57-88282322),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高明区区属高中正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联系方式”。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者。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及实际管理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前,工作人员将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应聘者须带备本人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品德、办学治校能力及成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及成效、任职经历资历、遵纪守法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编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流程办理入编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选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8282322、88282312。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区属高中校级领导报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6年7月1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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