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李大钊纪念馆
关于公开选调讲解员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李大钊纪念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纪念馆、故居讲解接待与红色宣讲工作质量,拟公开选调讲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4.本人为乐亭县财政开支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除外);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扎实,热爱文博宣教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
3.女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在173cm及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适应日常讲解、值班接待及外出宣讲等工作任务。
6.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情形,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单位同意、组织部门审核”的原则,进行选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9:00至2026年7月23日17:00。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填写《李大钊纪念馆公开选调讲解员报名表》(附件),将填写好的《李大钊纪念馆公开选调讲解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淡蓝色底)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hbldzjng@126.com)。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材料提交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反馈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取消选调资格。
4.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调人员报名后,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通知。
(二)面试、体检、考察
1.面试。
初试: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讲解工作要求,自备1分钟自我介绍、随机抽取文章朗读。
复试:①自备1-3分钟演讲②考官提问(主要考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③3分钟才艺展示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县李大钊纪念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选调人员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的复审。考察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为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调任手续。聘用到李大钊纪念馆专业技术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规定落实岗位聘任、考核、晋升及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选聘相关通知的,责任自负;
(三)拟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315-4622549(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李大钊纪念馆公开选调讲解员报名表.docx
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
2026年7月13日
编辑丨白琛
责编丨白建甫
编审丨阚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