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1个岗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6〕126号)、《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市卫发〔2026〕15号)精神,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2026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期满两年内未就业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计划
(一)招募岗位数量
设35个医疗卫生辅助岗,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募岗位职责
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利进行。主要包括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辅助处理后勤保障事务岗位等。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工作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期限为1年。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包含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体检及政审、公示、选岗、协议签订7个环节,由广安市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牵头组织。
(一)线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7日(星期一)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行政楼518室)。
3.选择岗位:报考者要仔细查阅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含:
(1)《广安市广安区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学历证书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服务期满2年内,须提供未缴纳社保的证明),需附上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5.资格初审资料:
(1)本次招聘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作为资格初审的材料,考前由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人力资源中心、区纪委派驻广安区人民医院纪检组按照本次招聘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请及时关注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服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15:00至18:00带《广安市广安区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登记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行政楼518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到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于2026年7月31日在广安区人民医院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线下集中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由专业命题机构负责笔试试题命制、阅卷。
(四)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笔试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进入体检。岗位末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若优先招募顺序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非优先招募的其他人员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由招募工作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政审
1.体检。体检由广安市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经招募工作组同意,逾期未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2.政审。主要审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有无行政治安处罚记录、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广安市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按程序报广安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后,确定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招募名单,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予以补录。
(七)选岗
招募工作完成后,广安市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组织拟招募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参加选岗;根据工作需求,原则上均安排到公益一类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如选岗后主动放弃的,再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予以补录。选岗人员最后名单,按程序报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备案。
(八)签订服务协议
选岗后的招募人员,由用人单位及时与项目人员按要求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培训上岗
招募的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按要求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并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募计划的,由广安市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根据招募缺口,发布补录公告,并组织开展补录工作。
五、管理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广安区卫生健康局人教股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六、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七、退出机制
服务协议中要明确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招募人员服务期为1年,服务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
(三)其他依法解除协议的情况。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九、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在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川e就”—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后续所有招募工作进度安排,请报考考生关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官网。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及政审、递补、选岗、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826-2130050
附件:
1.广安市广安区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聘名额及岗位表
2.广安市广安区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登记表
3.广安市广安区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二维码
广安市广安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
2026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