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宁德市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5〕227号),宁德市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fgw.ningde.gov.cn)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六)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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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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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岗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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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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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历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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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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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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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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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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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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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业领域企业配套服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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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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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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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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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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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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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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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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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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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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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公共政务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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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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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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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不限
|
不限
|
38周岁以下
|
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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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5日上午8:30-2026年5月31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https://www.fj99.org.cn)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5月26日8:30至6月1日(截止日后一天)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00-2026年6月5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我委干部科(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瑞云路2号市发改委1109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缺少上述材料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公告后即可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
五、考试相关事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可以给予开考。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专业技能面试考试方法。面试考题为专业技能题,主要测试考生履行专业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如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面试成绩将在福建就业网、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若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该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福建就业网、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在规定时间内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公示七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并结合招聘单位岗位职数情况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福建省或宁德市引进人才政策的,按相关规定予以申报。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就业网和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3.此次招聘工作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具体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有关本次招聘相关问题,请咨询宁德市发改委干部科:0593-2786116。
4.本次考试由中共宁德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3-205555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