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分配
(一)此次招聘编外人员共3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为丽江市科技馆科普辅导、展品运维、活动组织等。录用人员由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分配。
(三)拟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5.具有丽江市户籍;
6.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8周岁(含38周岁,以公告发布日计算);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
8.具备一定沟通表达能力,自愿从事科普辅导工作;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限类别)、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人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13个工作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可手写也可电子版打印);
3.报名地点: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地址:古城区西安街道金甲街下段13号,联系电话:0888-5110601);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携带报名表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教师资格证书(如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有)、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退伍证(如有)原件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各上交1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三)开考条件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大于2:1时开考;大于2:1且小于等于3:1时,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大于3:1时设笔试和面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由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民科学素质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通过“科普丽江”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环节,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岗位适配度,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进行确定考察对象,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7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合格者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3.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科普丽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姓名、性别、考生编号、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通知到岗三天内不能就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1.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并缴纳公积金。
2.聘用的编外人员综合经费按照不低于6万元/人/年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聘用人员按照《丽江市科技馆科普辅导员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馆体系科普辅导员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丽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馆体系科普辅导员专业人才薪酬福利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级别晋升和待遇保障,有长期发展空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报《报名表》并现场本人签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四)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请保持通信畅通,我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凡因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