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沧源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开发2个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批复》要求,为切实做好岗位招聘工作,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权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农业农村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工作等财务相关事务。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责任心强,服从下乡安排;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劳动能力和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无歧视性、限制性用人条件,符合《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3.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媒体、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要求
薪酬待遇按沧源佤族自治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标准执行(最新执行标准为:薪酬总额1870元,扣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后实发1410.35元),聘用后按规定签订用工协议。请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咨询电话:0883-7121297。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已做就业困难认定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包括:
①办理城镇登记失业手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③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⑤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⑥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⑦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