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自主公开招聘编外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2026年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自主公开招聘编外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自主公开招聘编外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自主公开招聘编外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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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09:00-2026/10/31 17:30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宾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专班会议研究决定,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位于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民主路12号,是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职职工160多人,设有综合一科、中医科、妇产科、皮肤科、口腔科、公共卫生服务部、宾州皮肤病门诊部等科室,编制床位99张。有DR摄像系统、彩色B超机等设备。基本医疗开展了内、外、妇、儿、皮肤、口腔等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诊治,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对象

(一)2024年、2025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国家统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应聘的,不受是否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限制,但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6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6.报考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6年10月31日(如18-35周岁即为1990年10月31日至2008年10月31日出生)。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7.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各类控制数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进行。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六楼院办公室(宾阳县黎塘镇民主路12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0771-8212582。

3.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提交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提交《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2.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与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宾阳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监督,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参与,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分。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

3.面试时长及分值。面试时长约15分钟/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地点设在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六楼会议室。面试人员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5.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有放弃,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岗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由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自主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为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发放工资,享受医院规定的聘用人员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未尽事宜由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71-8212582(刘老师)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8212582

现场报名地点: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办公室(宾阳县黎塘镇民主路12号)

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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