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吴江区法律援助驻点律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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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吴江区法律援助驻点律师的公告

公告正文

关于招募吴江区法律援助驻点律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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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8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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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自2026/8/31起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执业律师中公开招募法律援助驻点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条件

本次拟招募驻点律师8名,服务周期三年,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

3.执业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5.具备与法律援助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特长和办案经验,有及时应答、突发情况处置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指派的援助案件以及安排的值班任务,能够妥善处理办案、接待中的突发事件。


二、驻点律师职责任务

1.法律援助驻点律师采用8小时坐班制,除保留原法律顾问单位外,严禁私自接受社会性案件;

2.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咨询接待、值班工作;

3.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参加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各类法律类公益活动;

5.参加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

6.做好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7运用窗口值班和12348咨询平台,主动收集社情民意,参与撰写研判建议类信息及调研文章;

8.参与省、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典型案例的编纂上报;

9.服从区法援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遴选”原则,具体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岗位相适度评价、面试、上会流程进行。


四、报名材料和方式

有报名意向的执业律师需提供《吴江区法律援助驻点律师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办理过的非涉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民事案件(非调解结案)卷宗各一本。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复印件须经执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招募单位对提交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盖章件)及卷宗于2026年9月7日前报送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山南路1788号开平大楼A座1楼1号窗口。)

报名咨询联系人:陆思惠,联系方式:0512-63920852/63937109。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