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公告正文

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08:00-2026/8/21 17:30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由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方案、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3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年龄及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7.曾在我院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相关信息平台发布。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应聘者任选其一,所有提交材料须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联系人:施老师18687488680,办公室电话:0874-3333975;

线上报名邮箱:258528370@qq.com,报名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麒麟区保渡路65号)四楼办公室。

3.提交材料清单

线上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学历无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档、《2026年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所有扫描件均需手写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字。

线下报名: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2026年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纸质版。

4.资格初审:中心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2026年8月25日前通过电话通知审核结果,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核实学历、执业资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

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实际操作水平,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口腔科医师(岗位A01):考察口腔诊疗实际操作水平;中医科技师(岗位A02):考察中医康复理疗技术实际操作水平;西药房药师(岗位A03):考察药品调配、药学服务等实际操作水平。

考核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若因外力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考核时间,则另行公告。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操作考核。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素养及岗位适应性,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者,按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成绩仍相同,则另作加试。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技能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技能成绩仍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特殊传染病人员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

(一)公示

经技能操作、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录取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3.被录取聘用人员实行服务中心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若培训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待遇

(一)工作时间和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执行。

(二)工资报酬:按照《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执行。

(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比例分别缴纳三险,缴费标准按社会保险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四)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由个人自理。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须主动回避,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874-3333975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