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的三个常见错误
事业单位笔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公文来说,格式就如同它的“规和矩”一般,规范着每个词句、标点符号的使用。因此在考试当中,如果出现了“公文格式”方面的错误,一定是出题人想要考查未来“准公务员们”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因此也会将错误设置的特别具有迷惑性。所以,同学们在复习备考阶段,一定要打牢基础,掌握好基本的知识点。
在之前的文章当中,小粉笔主要从发文机关、发文号、文件主送机关、签发人等四个方面出现的标识错误进行了逐一讲解,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公文格式当中另外三个重要的考点,包括:文件引用、正文结构层次、附件标识。
⌊解读⌉
- 引用文件不规范
修改为:根据 《×××公司关于下达×××项目计划的通知》(保烟司〔2012〕××号)
解析:公文中,引用文件时应将文件名置前,文件号置后;年份需要括在六角括号里。
②依据××厅〔2012〕36号文《关于××××××的通知》
修改为:依据《关于××××××通知》(××厅〔2012〕36号)
解析:公文中,引用文件时应将文件名置前,文件号置后。
- 正文结构层次序数使用不规范
XXX市关于进一步搞好“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乡以上党政领导每人包一个人均收入2500以下的村子,实地帮助指导农民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实现“十二五”收入翻番。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坐着小车转、隔着玻璃看”的形式主义作风引起群众不满。为进一步搞好“大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立足群众,破除形式主义。下乡干部要主动深入农户当中,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与农民朋友交流与考查调研,切实掌握对口村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后期帮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