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6个岗位
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承人社字〔2020〕133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前期公益性岗位需求摸底情况,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7个(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我县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其他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人员待遇待遇标准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并对公益性用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服务→公益性岗位→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核
1.初审:由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进行人员材料的审核和面试。
2.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用工单位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通知单位,由单位通知申请人录用结果。
(三)公示
经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承德县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书》,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公开招聘期间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拨打:0314-301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