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衡水市园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选聘硕士研究生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园林中心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选聘公告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31日—8月6日(9:00-11:30,15:00-17:30,周六、周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8-2195961
3.报名要求
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另备与报名表所用同版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测评考核
1.每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少于3人,包括3人,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阶段。
2.每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人,采取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最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3.有关事项
(1)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考试类别所有考生平均分的60%。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考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测评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一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取消聘用资格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考核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市园林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9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