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结合县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肃宁县2025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8日至2007年7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适应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肃宁县2025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不含7月28日当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现役军人,拒服兵役者。
5.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http://47.93.208.246:8888/login/993eb801101f6c33
报名时间:7月28日9:00至8月1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8月1日19:00
缴费时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坚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清晰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审核意见或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招聘机会。
6.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应尽量提前完成各项报名操作,以免因网络拥堵或报名时间内不通过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两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二)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电话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对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逾期未按要求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考资格。
五、笔试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于2025年8月7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上午9:00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方面)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经济、人文、国情等方面)。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时刻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六、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具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肃宁县2025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表》(附件2)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等。
经证件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时刻关注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外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外公布。
(三)面试组织。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八、总成绩合成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具备医师执业证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犯罪纪录证明》外,还需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考生情况。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证件和材料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一)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上岗前,已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相关材料,未能如实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可离开本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所有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发布的事项要求。公开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时刻关注网站,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具体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
0317-516918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本次公开招聘由肃宁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