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18个岗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18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主要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设的专业相同;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后,也可报考。
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学术诚信,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其中:硕士年龄18—35周岁(1989年7月16日至2007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引进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5.选聘岗位条件中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期间聘用合同和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原则上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特殊情况的可放宽到聘用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河北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204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4-2376816,0314-2376813(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市内乘坐9、2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选聘岗位。
4.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详见附件2,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学院网站下载)。
(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XXX同学于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5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或本学院公章)。国(境)外学校的上述材料还需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5)有专业方向岗位要求的须按照具体选聘岗位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没有要求的不用提供。
(6)岗位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3)。
(7)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表同版);
(8)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9)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①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证明;②研究领域证明;③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并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原件。
(10)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前打印,现场报名时签字提交。
(11)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规定要件进行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代替报名。
(二)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结合报名情况,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单、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01J-16J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17F-18F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考点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为确保选聘质量,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试讲教材另行公告。
5.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了解最新选聘工作安排。
(四)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烈士子女或配偶;2.学历(学位)较高者;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4.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须出具工作期间聘用合同和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5.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6.承德市户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组成专家组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聘用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核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考察和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人才奖补待遇按《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资格条件进行认定申报。
本公告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