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沧州体育运动学校训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教练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体育运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沧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隶属沧州体育运动学校,正科级事业单位。学校承担体育专业中等学历教育、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比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承担代表沧州市参加省以上体育竞技比赛任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四、选聘单位及选聘数量
此次选聘为沧州体育运动学校选聘教练员3名(其中沧州体育运动学校1名,沧州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2名),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详见《沧州体育运动学校2025年公开选聘教练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6.本人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比赛并有前8名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比赛成绩证明)。
7.所执教队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省级体育局列入年度竞赛计划的相应项目比赛,且有第一名的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执教训队员参加的省级以上比赛获第一名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8.有5年以上市级或省级运动队执教经历,报名时需携带执教经历证明。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体育运动学校2025年公开选聘教练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比赛为国家体育总局、省级体育局列入年度竞赛计划的比赛。学科、专业,可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审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2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报名第一天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沧州体育运动学校办公室(教学楼222室)。
报名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14号
联系人:范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7-2021030
2.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下载并填写《沧州体育运动学校2025年公开选聘教练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个人情况介绍(包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比赛成绩、带队执教业绩材料,学习经历要求从高中学习经历写起)。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所要求的成绩证明、工作经历(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等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3.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
报名时,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报名人数小于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其空缺选聘计划可调整到其他紧缺岗位。
(二)测评考核
在沧州体育运动学校网站(http://www.hbcztx.net/)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人员在学校网站下载《测评考核通知单》,测评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测评考核采用个人专项技能展示+带队执教能力展示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
测评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测评考核地点公布测评考核成绩。对测评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执教时间长者、本人重大比赛成绩层次高者、带队成绩层次高者、退役运动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在沧州市体育局、沧州体育运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省级以上比赛前8名成绩证明及执教期间培养的队员比赛成绩证明等,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考察及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市体育局、沧州体育运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