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中心工作人员休产假等原因,为保障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药学人员:2名
2.化验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以上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4.服从中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岗位具体要求
1.药学人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持有药学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熟悉西药调剂流程及药品管理规范;具备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开展处方审核、药品调配、用药指导等工作。
2.化验人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熟悉临床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操作分光光度计、血常规分析仪等常规检测仪器;有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化验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扎实的检验理论知识和数据记录、分析能力,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范。
三、薪酬待遇
薪酬按《盘州市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试用期二月,考核合格,落实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需注明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关键信息);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工作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岗位适配度、沟通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告知成绩,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本院或县级四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不聘用正在产假期需要请假人员;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
咨询地址:盘州市刘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十一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