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有效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带头发展优势产业、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活力,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黔东南州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报考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公开。成立镇远县青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远县青溪镇党建办公室,具体实施选聘工作。
二、选聘岗位
镇远县青溪镇鸡鸣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1名。
三、报名条件
根据村集体资源、产业,结合本次公开选聘岗位职责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较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农村工作,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到农村发展和服务,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2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农业科研生产等领域工作经验的青溪籍报考者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5年12月8日),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5年12月8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的。
(9)在职领取报酬的村干部。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受村委会委托,全面领导镇远县青溪镇鸡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
2.根据村委会或上级单位提出的战略目标,结合村集体“三资”状况,拟定切实可行的村集体战略及经营计划,规范和完善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系,负责开展集体经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村集体各项经营和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上级单位和村集体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工作步骤
公开选聘工作分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人选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在线下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17:00。
报名地址:镇远县青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建办公室
报考人员根据所填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镇远县公开选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带身份证、毕业证、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00至12月10日17:00。
1.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照本《工作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选聘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乡镇留存一份、上报县直部门一份。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审核单位申请,经审核单位同意后进行修改。
(三)资格复审
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县直相关单位在收到乡镇资格初审名单后1个星期内,必须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名单及原因反馈至乡镇,乡镇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说明不符合原因。
1.资格复审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本《工作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
(六)考察
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工作方案》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五、有关待遇
1.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时间为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由乡镇、村两级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责任书。期满后表现优秀,可由乡镇提出续聘,经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评后,满足条件的可予续聘,待遇标准参照最新政策执行。
2.农村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实行“保底+绩效”的薪酬制度,扣除五险后实发工资为3000元/月,工资由所在村公司负责发放;绩效工资按照《镇远县青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报酬实施方案》执行。
3.本行政村为职业经理人及其团队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办公条件。
4.农村职业经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乡镇党政班子会议、村“两委”班子会议,参与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决策。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0日17时。
2.咨询电话:0855-5879088。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远县青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