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不动产登记办理人员2名,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招聘人员为临时工种,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须具备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法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出生)。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及应急处置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符合窗口用人要求。
5.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于2025年11月17日—21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铜仁市万山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万山区产业园3楼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人:陈菲、龙莉,联系电话:0856—3521925。
(三)所需资料
1.《2025年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需本人签字确认),报名时交到报名登记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符合条件者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凡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确保招聘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医院指定万山区人民医院,以确保聘用人员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保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员。
(三)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证明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仁市万山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实行试用期,并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32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每月工资为3600元/月,单位按规定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险种按规定由本人承担,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