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硕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34号)等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定于2025年11月7日在贵州师范学院举办贵州省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双选会(以下简称双选会)。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黔东南州2026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8名,其中,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招聘2名、“优师计划”毕业生岗位招聘5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贵州省招收的贵州生源2025届、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以及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招收的贵州生源2025届、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其中,2025届毕业生特指2025年毕业,但还未就业且未入编人员(不包括按公费师范生或“优师计划”引进但在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书面承诺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书面承诺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4.招聘岗位所列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截止报名结束时仍在服役的现役军人。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1.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3.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发布招聘实施方案、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招聘实施方案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黔东南教育微信公众号、设岗县(市)政府网站发布。后续信息通过设岗县(市)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发布的信息致使延误考试等。
(一)现场报名
考生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资格审查要求)到双选会会场的各设岗县(市)招聘展位进行现场报名。双选会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7日,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报名时间:8:30-12:00。
(二)现场资格审查
各设岗县(市)在双选会现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5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黔东南州2026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4.签订《黔东南州2026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7.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并对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
1.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2.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须先进行笔试,再按1:5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有需要笔试的岗位(即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35人的),须回岗位所在县(市)进行笔试后,再按程序进行面试。如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或小于35人的,各县(市)在双选会现场当日或次日按程序开展面试工作。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及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四)签订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招聘入围签约对象名单,并与招聘入围对象签订招聘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设岗县(市)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需在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市)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的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以及本《实施方案》“不得报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备案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各设岗县(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设岗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聘用到具体单位后的人员,2026年度内就不再另行办理其他聘用备案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人社、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实施方案》所涉及的相关规定(政策),若出台新规定(政策),遵照新规定(政策)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设岗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七、未尽事宜由各设岗县(市)研究后,报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八、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凯里市教育局:0855-8223107
锦屏县教育局:0855-7222102
台江县教育局:0855-5478022
施秉县教育局:0855-4224037
天柱县教育局:0855-3850378
岑巩县教育局:0855-3573319
麻江县教育局:0855-2625069
黎平县教育局:0855-6222377
雷山县教育局:0855-3332857
丹寨县教育局:0855-3695780
镇远县教育局:0855-5720954
附件:1.黔东南州2026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2.黔东南州2026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3.黔东南州2026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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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黔东南州教育局
监制:曾武松
核发:刘小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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