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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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3 09:00-2025/11/7 17:00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福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


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22人


详情见附件1《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政治考察、体格检查和公示、签订协议、培训试用的程序进行。



工作岗位及职责


执勤岗位。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招录基本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或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岗位就业能力的人员。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吸毒史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录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1月3日—11月7日(每日9:00-11:30,14: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福泉市妇幼保健院旁,联系人:陈前旺、覃瑜泓,联系电话:0854-2224905)


3.报名特定条件:在职消防救援机构人员报考需提供所管消防救援机构出具在职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内容:应聘者本人报名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1)《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张;


(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3)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5)奖励证书及各类职业资格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


(7)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5.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在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体能测试


1.体能考核科目。


执勤岗位(男):1500米跑(必考);


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二选一);10米×4折返跑、100米跑(二选一)。


执勤岗位(女):800米跑(必考);


仰卧起坐、平板支撑(二选一);双腿深蹲起立、靠墙静蹲(二选一)。


2.体能测试要求


每个项目操作1次记成绩,每个项目开考后迟到20分钟未到场参加检录者,视为弃考。标准为《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信息表》中明确参加的体能科目,并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有效材料。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订《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订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科目满分100分,中长跑项目占40%,其他科目各占30%,成绩折算后计入总分,体能测试项目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心理测试


按照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方法进行,当场宣布测试结果,每名考生只测试1次,不合格者淘汰。


(四)面试


通过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人员,按照岗位招录数量1:3以内(含1:3)的比例进入面试。


1.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面试成绩100%。各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女性考生成绩换算后参与总排名。


(六)体格检查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录单位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5)。


(七)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工作主要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参加至少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逾期未报到的、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思想严重波动的、培训考核未通过的,或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取消资格、自愿放弃、套改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公示后补录。


(三)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职业发展和保障


1.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岗位工资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


3.执勤岗位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按规定带薪休息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执勤作战训练、重点任务推进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轮休、调休。


4.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管理骨干,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注意事项和要求


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纪律监督


在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中,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0854-2224905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