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
为促进南明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南明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赴外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面试、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等详见《贵阳市南明区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赴外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职位需求表》(附件1)。
每站招聘结束后,根据签约情况更新职位需求表,剩余职位需求表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nanming.gov.cn)公布。在本次招聘总人数不突破的前提下,经请示同意,招聘学校或学科可以适时调整。
三、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师范大学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2026年8月3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2026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有法律法规等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简章。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安排
2025年9月-11月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校园现场招聘,具体时间见部属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官网。
2.现场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南明区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赴外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可现场领取;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或能够证明公费师范生身份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各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六、赴部属师范大学招聘具体时间安排”。
2.面试方式: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选,试教最低合格分数70分。若试教成绩相同,可重新组织试教或说课确定签约人选。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五)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与拟签约人员签约前,须将招聘材料报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区教育局签字确认后,方能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未经资格复审,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签约
1.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对于实行网上签约的高校,报考人员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还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签约程序。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政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4.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学科、岗位内依次递补。
(七)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招聘单位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八)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试用期与服务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南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赴部属师范大学招聘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站:华东师范大学(上海)
报名时间:2025-10-20,10:00-12:00
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闵行校区】(闵行)四教412
面试时间及地点:宣讲教室四教412,面试教室四教410,四教409。
第二站:华中师范大学(武汉)
报名时间:2025-10-21,09:00-12:00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1室
面试时间及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1室
第三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报名时间:2025-10-23,09:00-12:00
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燕华7栋5层)
面试时间及地点: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燕华7栋5层)
七、工作要求及其他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5818499(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