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13个岗位
为持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安顺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大学生乡村医生1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附件1《安顺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本次专项计划招聘信息统一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5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报考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类型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限安顺市户籍或安顺市生源(含市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安顺户籍”是指截至2025年10月14日户籍在安顺市的;“安顺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安顺市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5.截至2025年10月8日,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委培生。
6.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2025年10月14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8.在考察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按规定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即进入考试环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asswjjfm)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程序。
(1)注册并上传报名信息和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网址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清晰人像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2)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经本人核对确认后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审查。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要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以便及时按审查反馈意见修正信息并再次提交审查,如未按要求及时修正并补充信息,延误提交申请而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从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本次招聘对象条件,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审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5年10月14日17:00至2025年10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申请一旦审查通过或报名时间结束,报考人员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4日17:00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asswjjfm)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一)笔试
笔试由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笔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对象为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排名末位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须盖有出具证明单位的公章。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安顺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为非户籍地,但所属安顺市生源的,可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若不能提供可提供高中就读学校《生源证明》(证明材料须学校和教育局加盖公章)。安顺市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视为安顺市生源。
(5)以“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身份报名的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持服务单位及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2年(截止报名首日)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实际服务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同意报考意见等情况内容)。
(6)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截止2025年10月9日退伍未满1年)。
(7)以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5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8)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2025年10月14日前)。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根据招聘单位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审查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岗位实考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参加面试但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4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体检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招聘人员的考察工作。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遵循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考察中发现存在招聘公告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认证书、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规定的试用期。
2.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向属地相关部门报批或备案后,采取“乡聘村用”的方式,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3.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4.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6.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执行。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岗位专业名称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使用。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研究确定。
(五)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名监督电话:0851-33326669(本电话号码不负责政策咨询)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31389(本电话号码不负责政策咨询,仅答复网上报名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