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高新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贵州科学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以下年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
(一)报名范围
1.全省发改、财政、国资、审计、住建、自然资源、科技、工信、金融、商务、投促、大数据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全省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
(二)总经理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年龄45周岁(含)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4.具有累计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5.现任职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区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相当层次职务;
(2)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相当层次职务;
(3)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相当层次职务工作2年以上;
(4)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相当层次职务工作2年以上;
6.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无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副总经理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年龄40周岁(含)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4.具有累计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5.现任职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相当层次职务;
(2)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相当层次职务;
(3)区管企业中层正职相当层次职务工作3年以上;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满足副科级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无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9.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违反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人员招录聘用有关规定的人员;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高新区官网(https://gxq.guiyang.gov.cn/)上发布,选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选聘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址:http://hn.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476,推荐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提交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9日9:00至2025年8月19日17:00。
报名时间内需将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的《贵阳国家高新区2025年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系统,扫描件内容与系统填报内容要保持一致、真实,原件须本人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9日9:00至2025年8月20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阶段,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截止(2025年8月19日17:00)前补充、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2025年8月19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更换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无法参加后续环节。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选聘岗位予以取消。选聘岗位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报名结束后,取消选聘岗位情况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布。
3.下载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21日10:00至2025年8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实务等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参加选聘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阅卷结束后,笔试环节成绩于8月底在贵阳高新区官网(https://gxq.guiyang.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在笔试合格分数(60分)以上,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计划数5:1(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选聘环节,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报党工委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岗位选聘条件要求,携带下列相关证件和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字样及管档单位公章)等选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红底、蓝底均可)3张;
5.本人所在单位按人员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参加选聘人员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组织人事部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且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高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在高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所在单位。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选聘人员的工作业绩水平、系统思维、解决问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取消选聘岗位。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须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组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局等单位派人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测评、走访、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亲属关系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核对人员身份、身体情况等,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
(八)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不唯分取人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拟选聘对象,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九)公示
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提出拟选聘对象,在高新区和拟选聘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入职,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国企领导人员相关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选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1-84810219。
附件:
1.贵阳国家高新区2025年公开选聘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
3.放弃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身份报考承诺书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