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盘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安置地点和岗位是盘州市政府干部周转房及机关食堂,后勤保洁员。
二、招聘条件
(一)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几类人员:1.“4050”人员;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5.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特别说明:以上6项满足其中一项即符合条件。
(二)年龄要求:女士20岁—50岁;男士20岁—60岁。有食堂或餐饮行业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食堂后勤保洁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无传染性疾病。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且不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5.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公告发布。
(二)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简历。
(三)资格审查。由盘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四)聘用。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不低于盘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愿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简历、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到盘州市政府机关食堂财务室现场报名。
如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凤飞,13628582155(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盘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