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7个岗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类别:人事考试阅读数:1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以后出生);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9.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2023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4.对于2025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
5.除2025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5年8月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等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本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3),研究生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指定专业目录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使用经教育部批准的院校自主设置(特设)专业报考或尝试使用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专业报考的,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在报名表(附件2)“备注”栏详细注明该专业所有课程名称和成绩,并对所学专业进行简要描述和说明,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贵州省税务局官网(http://guizhou.chinatax.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7:00登录贵州考试招聘服务网(https://www.gzkszp.com)按要求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蓝底照片。所填报名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确认。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笔试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招聘考试过程中变更手机号的,须及时通过本公告公布的联系电话将变更情况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尽早提交报名申请,若因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或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如有与税务系统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应据实填报“是否有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工作”,并完整填写其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
6.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报名时应在“备注”栏详细注明服务基层项目约定时间,是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贵州省税务局负责。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8日17:00期间。招聘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贵州考试招聘服务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即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7:00)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即2025年6月27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情况通过贵州省税务局官网、贵州人才信息网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由该岗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本人提出改报申请,符合改报岗位资格条件的,经贵州省税务局同意后改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且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或不符合改报条件需要退费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申请,经贵州省税务局同意后,由考试机构予以退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6月23日9:00至6月29日17:00期间,通过贵州考试招聘服务网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上午9:30期间登录贵州考试招聘服务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设置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达到合格线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七)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税务局官网发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按要求提交复审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直接向考生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地点在贵州省贵阳市,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贵州省税务局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税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面试、体检、公示等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将会在贵州省税务局官网上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四)咨询与监督电话。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期间,对外提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1-8690611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105526
监督举报电话:0851-86906045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pdf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5年6月18日
贵州人才信息网轻松求职满意招聘www.gzrc.com.cn
日期:2025-06-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