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3个岗位
公司于2018年1月组建,是县委、县政府按照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思路重组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有序开展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2.招聘程序:拟订招聘计划→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公示→综合考察→体检→办理入职等程序。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务工作人员1名、审计工作人员1名、项目管理人员4名)。
2.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和资质证书。
2.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和品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纪守法。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奉献精神,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3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6.具有能够在企业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8.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事业及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参加考试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13日。
2.报名地点: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行政部(湄潭县茶城大道茶博会展中心C区1A层)。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卡片照(白底或蓝底)。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学信网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及其他佐证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上述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均需签署“与原件相符”。
(5)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除提交考生上述证件外,需持委托书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咨询电话
(1)固定电话:0851—24226905
(2)移动电话:18586360765(陈女士)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行政部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建行政部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面试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企业团队管理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所需资料: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成绩公示
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可登录“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综合考察
1.通过面试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合格证明,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3.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集团公司党建行政部审定,报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九、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考察对象必须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体检报告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试用期及劳动合同签订
1.体检工作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行政部报到,试用期为1个月。
2.通过试用期考察后,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党建行政部将招聘最终结果报县财政局备案。
十一、待遇及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文件及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十二、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三、本简章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十四、本简章由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