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0人27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旅游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桂林旅游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我国现有两所独立建制的全日制公办旅游本科院校之一。学校校园总面积1885亩,现有14个教学学院,40个本科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职工1083人。学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附属成员单位,世界旅游联盟、亚太旅游协会会员单位,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优秀合作伙伴”。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单位,跻身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院校之一。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学校建有广西重点实验室、广西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等一批省级科研平台,拥有广西旅游数据中心、广西旅游科学研究所、广西旅游产业人才小高地、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桂林旅游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43周岁,为1981年12月24日后出生)。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审查时提供。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桂林旅游学院官网(https://www.glt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桂林旅游学院官网(https://www.glt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30日18:00(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2025年+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电子邮箱:glturscrs@gltu.edu.cn。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重复提交报名材料(仅随机取其中1份进行审查)等造成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应聘人员须填写《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附件2与应聘材料(必须按附件6要求制作)合并转成PDF格式文件,连同附件3(须为EXCEL格式)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应聘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境外学习经历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近六个月之内);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年限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6)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凡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面试前现场核验材料复审确认报名。桂林旅游学院人事处对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桂林旅游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可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人员名单和现场确认报名相关事项。应聘者须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要求(附件6)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确认报名。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并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是否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并及时在桂林旅游学院官网发布变更公告。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三)考试
1.专任教师岗(序号01-10)、专职辅导员岗(序号01-06)、教学辅助岗(序号01-08)均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1:4,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1:3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须高于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专任教师岗(序号01-10)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
3.专职辅导员岗(序号01-06)、教学辅助岗(序号01-08)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4.教学辅助岗(序号09-10)、专职辅导员岗(序号07)均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和考核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1:3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须高于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桂林旅游学院(https://www.gltu.edu.cn)公布。
6.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场考试面试满分值70%(含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7.考试成绩计算
因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1)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有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任一考核环节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桂林旅游学院网站进行公示(https://www.gltu.edu.cn),公示期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如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不胜任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和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广西师范大学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三)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四)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有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3694008。
招聘咨询联系电话为:0773-36782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