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金办发〔2024〕19号)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次招聘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金秀瑶族自治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后勤保障类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是金秀瑶族自治县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非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
(五)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5年12月24日8:00—12月31日18:00)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以“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命名)、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
3.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2025年12月24日8:00—12月31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资格审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通过联系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经面试考核合格后,结合综合表现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材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1.经面试、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为2年。
2.用人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编外聘用人员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首次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可以依法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3.后勤保障类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按照《关于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金办发〔2024〕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可咨询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72—642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