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检疫协检管理办法》规定,为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保障肉食品安全卫生,桂林市秀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执业兽医、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及具有畜牧兽医水产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学历以上的人员,或者具备畜牧兽医水产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动物检疫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5.经面试考核合格。
二、招聘人数
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5名,男女不限。
三、工作地点
桂林市甲山西环屠宰厂(秀峰区甲山街道甲山村委敦睦村红头岭)。
四、工作时间
屠宰协检员岗位需要夜间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以实际屠宰量为准,不固定在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劳务报酬
屠宰协检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与秀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待遇标准参照秀峰区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发送至秀峰区农业农村局政务邮箱:xfqnyncj@guilin.gov.cn。
现场报名地址为: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2号秀峰区孵化中心C座三楼秀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桂林市秀峰区屠宰协检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
(三)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确定聘用人员。
七、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