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
为确保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加强项目前期筹备及施工管理阶段的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派遣至广西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意识形态问题,有事业心、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背景和各项要求。。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项目计划岗(1名)
1.岗位职责:
(1)参与项目计划管理及新校区工程计划编制,动态跟踪计划执行情况;
(2)组织建设需求对接及方案制定;
(3)全程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及全流程推进工作,具体负责项目谋划、立项备案、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关键手续的办理协调,保障前期流程高效衔接;
(4)参与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前期文件,审核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与科学性,协调发改委、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政府部门完成审批手续;
(5)参与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团队推进项目建设。
2.任职条件:
(1)学历与年龄: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报名首日),身体健康;
(2)专业与职称: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造价师、注册咨询师(投资)等资格证书者优先;
(3)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建设项目报建的全流程政策法规,有高校新校区建设前期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对接政府部门、设计单位、咨询机构等多方主体;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逻辑与核心内容;熟悉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相关流程及规范;
(5)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精神,能主动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安装施工管理岗(2名)
1.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工程等安装专业的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进行全过程管控;
(2)参与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相关专业技术论证,负责审核合理性、经济性与可行性,明确施工技术要点与质量标准;
(3)负责安装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各节点、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本专业安装工程变更、签证审核,评估影响,提出优化建议,配合完成变更签证的造价审核,协助控制项目成本;
(5)协调安装工程与土建、装饰等其他专业的交叉施工顺序,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解决交叉施工中的技术冲突与协调问题;
(6)负责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定期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及会议,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团队完成项目建设。
2.任职条件:
(1)学历与年龄: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报名首日),身体健康;
(2)专业与职称: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暖通工程师等资格证书者优先;
(3)工作经验:具有6年及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消防、暖通系统最新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标准,精通各类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和流程;具有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和技术问题解决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到邮箱:459563111@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应聘项目计划岗-张三”。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评价
组织笔试和面试(必要时增设初试)。
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该岗位将增加初试环节。每个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每个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不满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不满70分(百分制)者不能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
(四)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治审查、档案审查等。
(五)学校审批
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公示和报到
组织体检,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为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合同。
四、聘期管理
1.聘期
首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学校需求决定是否续聘。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聘期内薪酬标准按学校编外人员劳动报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2.考核与评估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3.解聘与续聘
聘期内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违反学校规定,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学校需求,择优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提交信息或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报考。
(二)因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可由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有递补,按照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来校入职,超过规定期限未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及邮箱:李老师,0771-3232222,459563111@qq.com。
以上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广西四方汇通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