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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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3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18 08:00-2025/11/21 18:00

根据工作需要,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统一招聘,安排在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相关部门及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工作,主要执行看护任务,无看护任务时由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统一安排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安排如下)。


02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色盲;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7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全日制在校生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安机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03


报名程序及聘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门口信访室(崇左市江州区滨江路1号)。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明、退伍证等各类证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应聘者可自行打印、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明、退伍证等各类证件扫描件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jzgafjzgs@163.com。


4.资格审查:笔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报名材料应完整清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安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查对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五)公示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人员,出现岗位空缺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符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到低递补)。候录库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04


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并评定辅警层级后,按照《崇左市公安局辅警工资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发放工资。扣除单位缴纳的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月应发工资为3000元至41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四险一金),并根据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差旅费按实际考勤情况计发。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另有看护补贴100元/天。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为29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四险一金)。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05


报名联系方式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政工室


办公电话:0771—7820192



职位表.xls